根据《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》和“1+9”总体方案,省防指决定于9月15日21时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、极限思维,继续高效运转“1833”联合指挥体系,全面落实防御应对各项举措,特别是受影响严重地区视情提级响应,必要时采取“五停”措施,强化抢险救灾准备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。此前,中央气象台于9月15日18时发布台风红色预警。(浙江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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